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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1年05月20日 12:00 浏览:1878 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回信精神,培养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就业观、成才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现将校区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区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的毕业生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校区、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在校期间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七)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比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标准及比例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三)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后上报校区;

(四)校区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校区对获奖毕业生的事迹进行宣传,并进行表彰;

(六)“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优秀毕业生”由校区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本单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并于2021611700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申请表中详细填写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及汇总名单(电子版和打印版)报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打印版需加盖学院章。

(二)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叙述清晰,突出重点,材料重点写明该毕业生的优秀事迹,字数不少于500字;

2.所送材料文字版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三黑体、正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为1.5倍行间距。

七、其它事项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行为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推动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附件:1.优秀毕业生各学院评选名额

2.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