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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手续办理流程
2020年10月17日 12:00 浏览:2098 次


一、保送研究生

1.培养方式为统分的学生可直接申请保送研究生,保送研究生的政策由相关部门确定。

2.获得保送资格的毕业生,在每年5月份,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毕业生网上填报升学、出国、就业信息的通知》时,按要求填报个人升学信息。并向辅导员提交录取公示截图的打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以完成学院审核。

学院辅导员负责将审核后的升学信息录入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在【就业信息维护】菜单下的【维护升学信息】子菜单,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后保存。在提交就业方案后,需将空白三方协议交回学校。

3.升学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底。学院辅导员需要在截止日期前将所有保研毕业生的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存档。

二、报考研究生

1.毕业生被报考学校录取后,在每年的5月份,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毕业生网上填报升学、出国、就业信息的通知》时,按要求填报个人升学信息。并向辅导员提交录取公示截图的打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以完成学院审核。

学院辅导员负责将审核后的升学信息录入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在【就业信息维护】菜单下的【维护升学信息】子菜单,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后保存。在提交就业方案后,需将空白三方协议交回学校。

2.已考取并决定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已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办理完违约审批手续,再进行攻读研究生的毕业去向登记。

3.升学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底。学院辅导员需要在截止日期前将所有考研毕业生的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存档。

三、档案及户口迁移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按照毕业生填报的就业方案内容,办理档案转寄和户口迁移手续。需在提交就业方案后,将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原件送到学院辅导员处,每年6月30日前,学院将调档函交到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再将盖章后的调档函原件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若调档函晚到则档案将延后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