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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征兵
2019年04月02日 12:00 浏览:764 次


2019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征兵
(宣传对象:应届高中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毕业生)

一、义务兵征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2.年龄条件。男兵征集对象,18至24周岁(按当年12月31日计算,下同),其中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对象,17至22周岁。
3.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2015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②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中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③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④内科,乙肝表面抗原显阴性,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跳每分钟60-100次之间。
(二)应征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截止8月4日),也可到县级武装部登记报名,鼓励新疆籍大学生回原籍应征。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其中男青年还需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女青年需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并交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审核(盖章)。应征青年按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由兵役机关择优定兵,经公示后办理入伍手续。
(三)经济补助
①津贴:平均每月约1500元。
②退役费:约20000元。
③退役安置补偿金:34000元。
④学费补偿:复学后每年补偿学费不超过8000元。
(四)政策优待
①大学新生(2019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被任意一所正规高校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并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②高职(专科)学生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大于30%。
③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每年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安排5000人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下达。
④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兵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废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二、直招士官
(一)招收条件
1.政治身体条件。同义务兵征集。
2.学历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或历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具体专业请关注全国征兵网和高校所在地县级武装部)。
3.年龄条件。男性不超过24周岁(按当年7月31日计算,下同)。
(二)招收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截止7月4日),也可到县级武装部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直招士官预征对象登记表》、《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直招士官政治考核表》,按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由兵役机关择优定兵,经公示后8月上旬办理入伍手续。
(三)有关待遇
1.与义务兵同样享受专升本、保送入学、直接提干政策。
2.与义务兵同样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3.与义务兵同样享受退役就业和政府安置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