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新时期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根据中石大京就业〔2024〕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区2025届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的毕业生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过通报批评和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就业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赞助专项奖学金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期间获得过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六)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比例
研究生: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10%。
注: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能兼得。
本科生: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报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二)学院评选。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并按评选比例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做到评选过程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学校评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校区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并报校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结果公示。校区将评审结果在校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本单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并于2025年4月22日12:00前将附件2“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及附件3“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打印版)报送至王雪梅子处,打印版需加盖学院章。
(二)《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填写说明:
1.所有内容无涂改,每人仅限两页双面打印(不能是一页半或多于两页),须本人签字(手签或者电子签都可以);
2.其中“毕业去向”填报内容为:境内升学、境内就业、境外留学、自主创业、其他等;
3.学历为当年取得的学历,如:本科生毕业、硕士生毕业、博士生毕业;
4.审批表照片可彩印可张贴,不能为黑白。
(三)申请表重点叙述毕业生的优秀事迹,事迹文稿要有故事性,突出人物的表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一个方向填写:
1.职业生涯规划经验分享(如何制定自己的大学学习和求职规划,并逐步实现自己的规划和梦想);
2.西部就业、基层就业等求职经验、职业规划、个人感悟等;
3.中石油、中石化或其他国有企业求职考试、面试等经验、教训及经历分享;
4.其他企业求职面试、考试等经验及经历分享;
5.考研、出国申请等经历、备考经验分享;
6.公务员、选调生或其他事业单位求职考试、面试经验分享;
所送材料文字版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三黑体、正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为1倍行间距。
(四)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推动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五)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撤销其荣誉称号:
1.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行为受到处分;
3.其他应当撤销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情况。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