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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四川省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第一批招聘公告(北京场)
2024年03月11日 12:00 浏览:195 次

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在北京市举行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47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4:00—17:00,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体育馆主馆、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国防科技园1号楼)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须填写《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现场同时提供《报名审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可携带U盘拷贝),并携带以下个人资料(未递交《报名审核表》电子版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报名审核表》,含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须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签字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三)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在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国防科技园1号楼)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岗位编码为24010108、24010109的岗位,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关注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①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②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③综合测评。重点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九、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招聘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已招聘且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才,给予每人最高2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十、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此次人才招聘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6-2260625咨询电话: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