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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网上填报就业方案(升学、出国、就业)的通知
2021年04月28日 12:00 浏览:3445 次


2021届全体毕业生:

毕业生就业方案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就业方案涉及毕业生升学、出国、就业及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档案转寄等多项重要信息,请毕业生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填报说明和通知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于毕业生个人填报错误导致的档案、户口无法正常迁移等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一、填报对象:

2021届校区全体毕业生,包括:

1.已就业毕业生(含签三方协议、两方协议、劳动合同、用人证明等);

2.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毕业生;

3.出国(含出国读研、读博、工作或公派出国)的毕业生;

4.暂未就业的毕业生;

5.升学毕业生(含被录取为硕士、博士)。

二、填报时间:

学生集中填报时间:2021-04-282021-05-25

学院集中审核时间:2021-05-102021-05-25

请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有序进行就业方案上报,逾期未按规定集中填报者需自行联系学院、学校进行审核

请注意:请毕业生填报数据时务必保证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就业方案上报自治区后将不能随意更改

 

三、填报方式:

毕业生登录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career.cupk.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学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初始密码为学号)进行登录。登录“进入系统”,选择“毕业去向登记”功能,在弹出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完成后续内容的填写、提交工作。

升学(含考取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提交相应就业方案后,需空白三方协议写上姓名交回学校。请各学院辅导员以学历、学号、专业为序,整理汇总后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并请附纸质版清单(含序号、学历、学号、姓名、专业等信息),上交截止时间:2021-6-30。此外,升学毕业生录取院校的调档函原件需交给毕业班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收齐,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请务必将调档函原件上交,否则无法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四、就业政策及相关提示:

1.就业报到证:

政策解读:

就业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或“派遣证”,是由教育部印制,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证件。报到证一式两份,上联称为“就业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粉色,发放给毕业生,如下图所示),下联称为“就业通知书”(白色,放入毕业生个人档案,毕业生不可见)。

毕业生在学校就业网站进行就业方案上报后,学校将依据填报内容,向自治区报送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核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从所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需持就业报到证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则放入毕业生档案内封存,并随档案转寄。

就业报到证对毕业生非常重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关系到毕业生的户口落户、档案转寄、干部身份、工龄计算等。用人单位、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等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接转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报到证是自主创业毕业生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的凭据;同时是待就业毕业生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的凭据。

相关提示:

请所有就业报到证需要签发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务必进一步核实新疆公共就业系统内自动关联的“生源地报到单位“的名称。核实方法见:新疆公共就业网站就业信息确认流程

2毕业生档案

政策解读: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升学等诸多相关证明时,都需要用到人事档案

毕业生人事档案一般包含以下材料:履历材料;鉴定、考核、考查材料;学历材料(高中及以上的毕业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如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奖励材料(如三好学生等)、违纪材料和其他材料(如就业通知书等)。工作后档案还会有工资级别、任免、工作调动、出国、退休材料等。

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接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或者截至离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由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事局等)接收并管理档案。

毕业生档案在毕业生离校后,由校区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根据就业方案中档案转寄信息经邮政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或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相关提示

出国、灵活就业、未就业等需将户档二分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生源省市对于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就业主管部门都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在填报过程中为毕业生提供了填写参考,但仍需毕业生根据各省市文件进行进一步核实相关生源地报到单位名称和档案转寄地址等,毕业生要对报到证签发、档案转寄等非常重视,对个人负责。

3.生源地

政策解读:

生源地一般指高考来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家庭户口所在地跨省、跨市发生变更的,“二分”时生源地为现父母户口所在地。毕业生为天津蓝印户口的,天津市不接收此类毕业生户口、档案,“二分”时需回父母实际户口所在地。

相关提示:

生源地与高考来源省不一致的毕业生(如父母户口所在地发生改变,毕业后跟随父母落户的)请务必与拟落户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确认其能接收自己的户口、档案(目前许多省份在接收“二分”毕业生时,都要查看考生当年的招生名录,否则不予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以保障自己毕业后的相关权益。

4.户档不能分离

政策解读:

毕业生档案、户口从学校迁出时不能分离,必须迁往同一个城市。具体如下:

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户口迁出地保持一致,档案随转(如:户口迁移至单位,则报到证开至工作单位,档案随转至工作单位。户口不能迁至单位,则需迁回生源地,报到证跟随户口开至生源地,档案随转回生源地)。简而言之,户口在校的毕业生,户口去向决定报到证去向,报到证去向决定档案去向。

户口未在校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档案转寄地保持一致(北京、上海单位除外,不解决北京、上海户口的情况下,即使单位解决档案,报到证和档案也需迁回生源地)。简而言之,户口未在校毕业生,档案去向决定就业报到证去向(北京、上海除外)。

相关提示:

不能将报到证和档案迁到工作单位、户口由学校迁回原籍。报到证是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的必备材料,单位解决户口才可以将报到 证签发至单位,单位无法落户的且户口现在学校的毕业生,只能将报到证和户口、档案同时迁回原籍,单位需要档案的,可再向生源地调档。

请毕业生填报毕业去向前,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各项政策详细内容或未尽之处,请毕业生阅读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或浏览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业政策版块进行学习。同时可咨询毕业班辅导员或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6633056


常见就业流程参考资料: